读《三国演义》有感(精彩多篇)

范文窝 人气:2.91W

读《三国演义》有感(精彩多篇)

读《三国演义》有感 篇一

刘备打江山靠的是兄弟,那么对这么一个好哭的人来说,无论是江山还是兄弟都是使其流泪的诱因,更何况两者还是紧密相连的,在为兄弟而哭主要突显的是作为“仁义之士”的刘备其真性情的一面。

《三国演义》写人物最重“义”的品质,许多与正面人物相关的事件也与“义”有着紧密的联系,如开篇描写刘、关、张结盟叫做桃园三结“义”;三人失散,关、张二人相聚共寻刘备,被叫做古城聚“义”;再如彰显关羽刚直不阿的性格,也是使关羽备受读者争议的事件,叫做“义”释曹操,当关羽遭遇黄汉升,惺惺相惜到最终招降,源自的是关羽“义”释黄汉升;张飞“义”释严颜,并最后招降;更有马腾举兵讨伐曹操的举“义”;诸葛诞“义”讨司马昭,由始至终用“义”谱写了一曲英雄赞歌。而“刘备形象的生命是以桃园三结义相始终的,离开了这个义,形象将成为没有灵魂的躯壳。”

在刘备的生命中“义”是第一位的,他是一个把“兄弟义气”看得高于一切的有情有义的皇帝,了解《三国演义》的人皆知,刘玄德重情重义。小说中刘、关、张三人结义时,刘备虽有汉室的高贵血统,过的却是“织履贩席”的生活;张飞的日子稍滋润些,不过也是卖酒屠猪辛苦所得;关羽最为凄惨,是个听人差遣的车夫,惹上了人命正欲投军。按三人当时的社会地位,都是属于艰苦为生的社会底层劳苦大众,他们的结义,纯属于是友谊的体现,感情的升华,相互间没有地位等级的差异,没有利益财富的驱使,更不是报着互相利用的目的,一时利害一致的冲动结合。毛评本写道:于桃园中,备下乌牛白马祭礼等项,三人焚香再拜而说誓曰:“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桃园结义之后,三兄弟便形影不离“食则同桌,寝则同床,恩同兄弟”。最是难能可贵的是,三人贫贱时结下的情谊,一路走来有增无减,全始全终。作为大哥的刘备,兄弟之情更是在其占心中占据第一重要位置,能为了兄弟义气而舍江山,古往今来,刘备堪称第一人。

书中描写的“桃园结义”被后人传为佳话,并作为经典历史典故至今对中国人影响深远。三人虽不是一奶同胞但情胜兄弟,更是志同道合的创业盟友,关系自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君臣。张飞因酒醉使徐州失陷,而刘备的两位夫人也一并落入吕布之手,他羞愧难当亦欲拔剑自刎以谢罪。毛评本写道:张飞拔剑要自刎,玄德向前抱住,夺剑掷地曰:“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吾三人桃园结义,不求同生,但愿同死。今虽失了城池家小,安忍教兄弟中道而亡?况城池本非吾有;家眷虽被陷,吕布必不谋害,尚可设计救之。贤弟一时之误,何至遽欲捐生耶!”说罢大哭。关、张俱感泣。刘备这一哭一言煞是感人,使得两位弟弟也随之“感泣”。在如今的标准看来未免有些言语过激,但从封建文化的角度来看,此言此举恰是其大丈夫的优秀品格的彰显。

刘备登帝位后,与关、张仍然“名虽君臣,情同兄弟”。

读《三国演义》有感 篇二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就先讲讲孔明吧。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可是,可惜孔明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真是不幸。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总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但走麦城关羽遇难,就像天空中一颗巨星坠落,得到消息后刘备张飞悲痛欲绝,废寝忘食,下令攻打东吴,从而我体会到了刘、关、张兄弟三人的情谊,回想当年,桃园英雄三结义:“不求同年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日死。”还有张飞,他不是死在战场上的而是被奸细害死的关羽,张飞都是好汉。

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阵布了。

度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也给我深刻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们学习。

读《三国演义》有感 篇三

战官渡本初败绩、怯乌巢孟德烧粮。袁绍将七十万,敌操七万兵。绍不听田丰,沮授不宜速战的交战的意见。第一次交锋,操军大败。两家在官渡对峙,各施攻术。袁绍派性刚好酒的淳于琼守乌巢屯粮之所;不听许攸分军击许昌的建议,反疑责许攸。许攸弃绍曹操,献计曹操领兵烧乌巢,操从之。沮授急谏袁绍派重兵守乌巢,绍不听。操领张颌,高览败而投操。从许攸计,作速战起兵,大破绍军。获许都及军中诸人与绍暗通之书而尽烧之,不予追究。沮授不降;操杀而厚葬之。用人之道,最重要的,是要善于发现、发掘、发挥属下的一技之长。用人不当事倍功半;用人得当,事半功倍。

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早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著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

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著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著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

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对无知的动物小狗发生误会,尚且会有如此可怕严重的后果,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则其后果更是难以想像。

读三国演义有感 篇四

三国,这是一段神秘的历史。这段历史有三种面目:历史形象、文学形象和民间形象。罗贯中,就写了一本非常有名的小说《三国演义》。现在,我就通过“刘玄德三顾茅庐”这个故事,简单地品读一下《三国演义》以及罗贯中。

诸葛亮出山,《三国志》中仅用了一句话来描写:“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罗贯中依照这句话,写出了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这个故事由于太精彩了,被人们一再传唱。从这里,可以看出罗贯中的文字功夫非常深,描写场面也很出神入化。

罗贯中在这个故事中简直要把诸葛亮捧到天上去了:刘备一顾茅庐,只见隆中的山“清景异常”,景“观之不已”,农民会唱歌,童子不懂事,朋友知识渊博。这一切,让刘备大开眼界,也让我们觉得卧龙先生肯定也不一般。二顾茅庐,只见诸葛亮的朋友、弟弟和岳父都很厉害,刘备想见、想用孔明的心情就更加急切了。所以,第三次去时,离草庐半里,刘备便下马步行;到草堂门口,他就拱立阶下;诸葛亮在睡觉,刘备当然会等到底。借用易中天先生的一句话:“那心情,已不像一个礼贤下士的招聘者,倒像是上门求婚的痴情人。”

“三顾茅庐”的故事,尽管被罗贯中说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仔细一琢磨,就能发现破绽。刘备去隆中,每次都能遇到一些特别牛的人,比如会唱歌的农民、满腹经纶的朋友,道貌岸然的丈人,都是诸葛亮特意安排好的,就是想让刘备知道,自己是个非同寻常的高人,让刘备打心眼里佩服他,“出大价钱把自己买断”(易中天语)。诸葛亮很聪明,三顾茅庐才能见到他,摆足了架子,做足了文章

那么,罗贯中这样写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原因之一,当然是为了好看,能吸引人。而另外一个原因呢,可能是包含了自己的志向。据《稗史汇编》记载,他“有志图王”,不过壮志未能实现。所以他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抱负投射到具体的某个人物身上。古代的读书人,都希望机遇不用自己去求、去考,而是人家给你恭恭敬敬的送来。诸葛亮享受的就是这种高级待遇,刘备请了他三回才答应出山。这很让人羡慕,罗贯中就利用手上这支笔,把这个故事吹的玄乎玄乎的,把其他故事里的孔明写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可谓是个奇才,好像诸葛亮干的事就是神干的事。所以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三国演义》“状诸葛多智而近妖”。

假的终归是假的,不可能变成真的,编的再好也会露出破绽。对于这种文学的形象,大可以一笑了之,而对于历史形象,就必须要深究到底了。

读《三国演义》有感 篇五

《三国》乃中华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和事物都写得活灵活现。

我喜欢刘、关、张三人的义,喜欢赵、关、张等人的勇,喜欢司马懿、诸葛亮、鲁肃、周瑜的智,还喜欢严颜的宁死不屈。其中,我最喜欢关云长的忠和义。

在关公近六十年的生涯中,他驰骋疆场,策马横刀,但他不是一位莽夫,他懂的“忠”和“义”。在群将中,关公最勇,他“斩华雄酒余温”,“诸颜良,灭文丑”时,他是万人不敌的勇;在“临汇会”,“单刀会”时,他是凛不可犯的威;在“刮骨疗毒”时,他视死如归。在群将中,关公最义,在“屯土山约三事”时,关公被围,还不知刘备下落,张辽劝降时,关羽“降汉不降曹”,约定“知刘下落,便辞曹归蜀”,曹为了笼络关羽,设“小宴三日,大宴五日”,还“赠赤兔马,明送金锦袍”,甚至送了金封桂印,选了十名美女服侍关羽,可关羽还是投回刘备。后来,关羽在华容道义释曹操,当时曹操几乎弹尽粮绝,跟在身后的不到三四百人,关羽完全可以灭曹。但是,他想起当时曹操的恩情,最终不忍下手,冒着砍头的危险,放走了曹阿满。这让后人记住的并不是他的不守军法,反到是他的义薄云天。

不过,作者对关羽的描写也是全面的,并没有包庇他的缺点。关云长单刀赴会突出了他骄而自矜的性格,这种不可一世的骄傲导致关公败走麦城的悲剧。

相比之下,我和关羽也没多大区别,我在三年级的一段时间中,“恃物傲才”,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结果成绩直线下降,从上上等变成下下等,从学霸变成学渣。这种情绪保持了三个月才消失,我才有些起色,从下下等变成中上等,虽然我没有被埋在黄沙底下,可我也差点没评上“三好学生”,就像黄泥掉进了裤裆里――不是死(屎)也是死(屎)。

还有,我跟关公一样粗心大意,在今年的某次考试中,我数学竟然没考到90分,这让全班大吃一惊!我在掉“金豆豆”的时候瞅了一眼试卷,看见错了4道选择题,2道填空题,1道简答题。其中计算题错的十分搞笑,我把四个得数全部抄反,你说可不可怜。当年关羽粗心败麦城,今年我会粗心没高分。

《三国演义》影响极大,在中国古代思想关公被推举为“忠”、“信”、“义”于一身的楷模,并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士农工商广泛相礼膜拜的神圣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