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奖惩制度_教师考核奖惩制度规范(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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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奖惩制度_教师考核奖惩制度规范(精品多篇)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一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篇二

为了准确评价教师的工作,为教师评优、晋职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幼儿园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能够做到科学、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淑芝

成员:董秉权 吴庆芬 郝玲珑

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

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考核标准及程序

以《西翟庄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着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着、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西翟庄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

⒈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 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 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因违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者。师德一票否决。

2、廉洁从教、认真执行幼儿园办公制度

(1)不准在园外乱办班收费,不准违规在外兼职代课、有偿家教。

(2)不准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家长索取和变相索取钱物。

(3)不准乱窜办公室,教师带班期间不准开手机或会客、办私事、擅自离岗,全园教职工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1)热情接待幼儿,耐心教导幼儿,未经允许不准将幼儿赶出教室,或不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发现幼儿有错误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2)不讽刺、挖苦幼儿。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钻研业务

(1)不准无故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2)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诚实、言行一致、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1)与同事之间要团结,不准在教师中间散布别人坏话、散布谣言影响同事关系。

(2)语言要规范健康,不向同事攻击吵架;不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言行或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

(3)不准到领导办公室吵架。

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教师和保育员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跟鞋。

(2)不准训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文明。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勤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由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四)各项活动考核制度

各项活动考核制度(20分)

为了调动和激发教师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组织活动的能力,由主管领导将每学期活动次数累计,根据教师组织参加活动的态度、积极性、活动效果综合评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学成绩考核(30分)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三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交(上报)材料的、迟交或晚交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计。

2、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奖项的,学校将予以奖励,奖项说明如下:

3、学校常规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关制度规定扣款。

4、临时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第二次按规定给与经济处罚100元。

5、学校重大工作任务或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时,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外,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弥补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

6、未备课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备课的教师,将予以停课,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聘请教师和奖励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7、在学期末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市双语抽考中班级成绩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300元奖励,若班级成绩在学校抽考的年级中排名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200元奖励,若所带班级的抽考成绩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将按最高标准即市级奖励标准300元予以奖励。

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对待工作的态度,规范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奖罚方案。

一、中期和期末质检奖励

1、中期质检:

A、低学段(一年级)语文、数学及格率达到95%以上奖励50元,语文优秀率达到55%均分达到85分、数学优秀达到65%均分达到90分的教师奖励80元。

B、中学段﹙二年级、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及格率达到90%的任课者可奖现金50元。优秀率语文﹙85分﹚、数学﹙90分﹚、英语﹙90分﹚分别达到35%、40%、45%的教师可获奖金80元。

C、高学段﹙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及格率达85%的任课者可获得奖金50元,优秀率语文﹙80分﹚、数学﹙85分﹚、英语﹙90分﹚,分别达到30%、35%、40%的教师可获得奖金80元。

D、各主科学生平均成绩全乡四校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本校奖教研组第一名200元。

2、期末质检:

A、所任年级学科学生成绩平均分超出全乡其它三所学校同年级平均分以上的每一分奖10元。

B、各主科学生平均成绩全乡四校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

C、榆阳区统考中,学生平均成绩全区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000元。

D、各班级要奖励年级中期、期末学生奖励前三名学生。

二、课时奖励:

1、课时数以实际授课为准。(见课时统计表)

2、每周加2课时:会计、保管;教务主任、主管卫生、主管安全。

3、每周加1课时:教研组长、少队辅导员、各部室管理人员、打印室管理。

教师灶管理每周加3课时;学生灶管理4课时。

4、课时以周计算,学期末统计,每超一课时奖2元。

5、以此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鼓励奖金分配:

1、论文投稿:获国家级省级论文奖励100元,获市级论文奖励80元,获区级论文奖励50元。

2、获省市级教学能手奖励200元,获区级教学能手奖励100元。

3、其它上级奖励本校一次奖励50元。

四、优秀班主任、任课教师。

1、优秀班主任2名,各奖励100元。

2、优秀任课教师3名,各奖励100元。

五、教学业务考核:

1、以文件一、文件二、文件三为指导,按值周领导和校长实际打分和学生考试平均成绩来计算。

2、校长取全校教师的平均分,后勤人员取全体教师平均成绩的80%。

3、业务以绩效工资中的1000元为考核标准,班主任津贴以2000元为考核标准。

六、罚款项目

㈠、上课考核:

1、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主科辅导课每超一节奖励2元。(根据学期课时表进行计算)

2、授课教师如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每一次扣5元。

3、无故旷课和不上课扣20元。

4、自习课不跟班扣10元,如不跟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己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㈡、关于教职工请假问题。

1、工勤,教职工每学期无病事假,保证出满勤。

A、除特殊情况外,事假一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10元。

B、婚假产假丧假需教育局审批,办理请假手续,扣除30%中的相应金额。

2、短假:正常上课期间短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每10次短假折合为一天;如外出不请假,查岗漏岗,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不上课,造成学生无人管理等现象,一经发现,每次扣10元。

3、迟到早退

﹙1﹚、每位教职工早操、午操、兴趣活动、阳光体育必须出勤,星期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

﹙2﹚收学和放学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以签到册为准。

﹙3﹚早操、午操、兴趣活动、阳光体育各班任必须跟班,否则一次扣5元。

4、会议、早间操出勤:教工会议、大型集会、活动,不参加一次扣10元。

教师奖惩制度 篇五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教师奖惩制度 篇六

为了更好地抓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执行教学质量与年度考核、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奖金挂钩。

2、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场排名),分别给予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为优秀或称职。

3、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农场统考中在上一学期该年级学科农场排名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30元,以鼓励接受起点低的科任教师。

4、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倒数第一(除达标外)或被农场扣罚的,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教师。

5、为学校承担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文艺节目排导、演讲、体育、美术项目的指导等),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提高档次进行评估。

教师奖惩制度 篇七

在xx镇中心总校召开了学初校长及教导工作会议后,我校组织教师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对总校今年的安排部署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会上我校全体教师针对乌丹镇中心总校教学工作奖惩制度和关于学困生的考核修改意见展开了讨论,我校全体教师一致认为,乌丹镇教育教学奖惩制度,在几年来的实践中,的确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使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目标可奔,在乌丹镇教育教学的发展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善的奖惩制度。在此我校仅就人数加、减分的规定及学困生的成绩计算建议如下:

一、人数加、减分

人数加、减分这项政策的制定,决策人考虑的是教师的工作量问题,我们认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学生的多少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一、人数的多少不是教师甚至学校能控制的,我们也很不愿意自己的学校、自己的班级人数少。而教的人数多只不过是仅在作业批改,课业辅导上增加点量而已。

第二、大班额的班级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镇区或镇区附近,地理位置优越,教师上班路途近,教师比较向往的极少数学校,而小班额大多处在教师上班路途较远,教学条件比较差的偏远学校。而恰恰就是这些教师支撑着乌丹镇总校近三分之二的学校。比如巴嘎塔拉小学,九分地小学,工作日期间早晨恐怕六点钟就得起床,准备上班,而路途近的学校教师这个时间段睡的正香,就是起床可能也是晨练时间,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无暇顾及,每个月还得支付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的公交车费,承受着来自家庭、学校、经济上的多重负担,但他们无怨无悔,她们何尝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学校多教几个孩子呢,如果谈工作量到底哪一个学校或哪一个班级、哪些教师的工作量大呢?

为此我校对班级人数加、减分这项制度建议如下:

一是有可能的话取消人数加、减分这项规定;二是如果取消这项规定对总校质量检测有着极其深远影响,那么我们建议提高加分的人数上限为45人,国家标准班额,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减分人数的下限为15人,农村小学普遍班额,十五人以下再减分。

二、学困生成绩的计算

学困生成绩的计算,是几年来一直困扰着教学奖惩的难题,但几年来我们一直感觉到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人造学困生的出现,一个班级十几个人竟然有三、四个学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还得奖;一个班几十人竟然出现五六个学困生,不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学科还是不同一个人,20分以下的却恰恰是本学科不合格人数,准确无误,一个班级或者一个学科出现五六个学困生竟然有资格得奖,可见一斑。有些班级、有些学科的确存在着少量的学困生,而且教师千方百计提高他的成绩,恰恰考试不合格而且成绩在20分以上,不仅不得奖,有时一不留神还挨惩,困惑。最近总校教务处又重新修订了关于学困生的成绩计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为学困生加分的因素,我们感觉这有可能又是对学困生制造者的纵容,制造的学困生当然有提高的空间,而真的。学困生,提高的空间微乎其微。

为此我校建议奖惩制度在学困生的计算上,着眼点应放在学困生率上和学困生质量上,这样教师才能不歧视学困生,促进教师关爱学困生,这样对学困生才是公平,也会有效地防止人造学困生的出现。

一是、减分。成绩的计算应该在总成绩中减去不合格人数,有一个不合格的减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学困生的出现。这样使学困生多的班级肯定得到惩罚。使教师千方百计抓教学,而不是千方百计造学困生。

二是、加分。对差生成绩接近合格线的给予适当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绝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总校最大班额基数计算。这样确保教师关爱学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完毕后,统计好各班级的不合格人数,进行比较后,减去各班级中最少学困生数,再计算平均分和合格率。最后再减去贫困生率。

四是、取消学困生的所有规定,按班级实有人数计算成绩。人数的计算按总校下拨经费的人数为准。

五是、总校考核成立考核组确定智残学生。

六是、对新收学生采用增加合格率的办法,班级每新收一名学生加2%的合格率分数。

教师奖惩制度 篇八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六一或庆元旦演出中,以班级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优秀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体会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师德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4、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5、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6、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7、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9、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10、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